安置帮教显真情 帮困扶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4-14 17:29:33    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阅读量:

王某,55岁,2020年因盗窃罪入狱,2021年10月27日刑满释放。经核查,王某在嘉峪关市无亲属、无住所、户籍挂在集体户上,鉴于此种情况,嘉峪关市新华司法所与监狱协调对接,将王某接回。

  在新华司法所报到时,王某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因其早年赌博负债累累,妻子早已与他离婚,房子判给了对方,孩子也久不联系,目前他无家可归。加上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肾炎等疾病,目前没有工作能力,生活陷入了困境。王某声泪俱下,对自己曾经犯的错深感后悔,同时又因一无所有,对未来的生活感到一片迷茫。为了使王某的心能尽快稳定下来,防止其因贫返罪,新华司法所向其宣讲了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扶政策,劝说他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面对困难,重振信心,共同携手走出困境。


      由于王某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司法所确定了先帮助其安置住处,然后帮助其看病就医,再帮助其就业的安置帮扶措施。为了解决王某的安置问题,新华司法所积极为其申请临时救助,并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了居民医保,并再次申请临时救助用于王某看病就医。随后又协调对接民政、社区等相关单位,为其争取申请低保、公租房,联系就业安置。

  通过司法所积极组织协调,各单位各司其职协调出力,王某得到了妥善安置,使其重拾信心,也使其切身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王某表示,感谢司法所和各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新华司法所着力打造以“司法所+N ‘两类人员’教育帮扶体系”为内容的“一所一品”特色品牌,为辖区“两类人员”提供帮困扶助及法律服务,有效的促进了“两类人员”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市司法局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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