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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司法局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人民利益

发布时间:2020-01-15 11:09:54    来源:    阅读量: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嘉峪关市司法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全市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和人民利益。

  一是规范运行机制,严格报备程序。健全备案工作接收、登记、报备、存档等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及时报备,对以往存在的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梳理,建立运行有序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为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不漏项,随时关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动态,及时了解会议研究、通过的有关事项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对备案审查的范围进行了明确,把涉及公民、法人等权利义务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都纳入了备案审查的范围。2019年,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6件,报备率100%,做到“有件必备”。

  二是开展全面审查,提升监督效果。严格依据《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遵循不越权、不抵触、相协调的审查原则,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全面审查,对群众诉求涉及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使备案审查工作更有着力点。全面审查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文字表述是否严谨、是否有与上位法相抵触等情况。2019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提出修改意见200余条,做到“有备必审”。

  三是强化监管措施,完善纠错机制。一方面是对已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及时在网上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已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有效。2019年,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19件。另一方面是积极发挥备案审查机制作用,让“带病”文件无处遁形,并得到有效“治疗”。对通过审查发现有问题的备案件,与制定机关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对不自行纠正的,依法提出审查意见,报请市政府予以撤销或者改变,做到“有错必纠”。(嘉峪关市委政法委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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