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检花” 雄关绽芳华

发布时间:2020-10-30 19:34:16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杨淑梅是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她2012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小案不懈怠、大案迎难上”,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干部”“先进个人”,因办案表现突出记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1次。

精益求精  办优质案件

    杨淑梅曾写下一段自我要求:有韧度、不放弃;有尺度、不妥协;有温度,不冷漠。放在办案工作中,这句话有了更坚实的意义。2019年她办理的王某某制作“毒”酿皮案,在对被告人王某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又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王某某不仅被判处刑罚,还被判处缴纳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依法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被告人王某某对判决心悦诚服,及时履行了判决,社会效果非常突出。

心中有责 勇挑重担

  捕诉一体改革后,杨淑梅总是不知疲倦的追求超越自己,勇于挑战大要案。尤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其所在的办案组先后办理了涉黑涉恶案件2件63人。其参与办理的郑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中央扫黑办督办案件,也是全市第一起涉黑案件,该案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侦破难度大,杨淑梅被任命为专案组成员参与案件的提前介入和审查批捕工作,为能够及时与侦查人员研判案情、分析研究证据,引导侦查取证,其与专案组成员常驻侦查机关,在疫情形式好转以后,又和专案组成员前往天水、张掖等地配合侦查人员异地取证。经过近半年的努力,该案53名犯罪嫌疑人被成功移送审查起诉,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震慑了不法分子。

宽严相济 传递检察温度

  在办理张某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一名教师,而被其殴打的被害人沈某某系其姐姐的男友,沈某某因情感纠纷殴打了其姐姐,张某某一时激愤遂将沈某某殴打致伤。张某某犯罪后十分懊悔,既对被害人沈某某感到抱歉,又担心影响到姐姐的感情,更害怕因受到刑事处罚丢掉工作,无力赡养老人、抚养幼子。杨淑梅便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走访嫌疑人所在单位,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以犯罪情节轻微对张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挽救”了两个家庭,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战役”面前 敢为人先

  疫情期间,杨淑梅与同事们一起作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社区防疫工作中,她与其他志愿者们轮班在社区值守,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排查外来人员,对小区所有进出人员及车辆认真登记,反复向居民们叮嘱防控常识,劝导群众自觉佩戴口罩,不要在公共地方聚集……事无巨细,任劳任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优良品质和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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