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司法局峪苑司法所积极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治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2 17:06:53    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治教育工作,嘉峪关市司法局峪苑司法所以“一所一品”活动为抓手,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和心理损害修复工作,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由“矫行”向“矫心”深入,增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监管的自觉性和适应社会的心理调节能力,为其解除矫正、顺利融入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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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压实责任,个性矫治提升实效

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体特征、生活环境,因人而异制定个性化社区矫正方案;运用日常点检、微信推送、信息化核查、电话通讯等手段,采取个别教育、单独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个性化分类矫正;通过电话汇报、当面汇报、不定期走访,重点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及时掌握其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给予其充分理解、适度关怀和真诚帮助,使其能够敞开心扉、配合管理、积极矫正,不断提升矫正实效

矫心正行畅通心路,心理健康顺利矫正

建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个人心理教育档案,为其制定详细的心理矫治方案,以“热心接待、细心交谈、真心相待、耐心帮教、诚心扶持”的五心工作模式和 “自愿、尊重、保密、引导”的工作原则,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易发生较大心理波动和存在焦虑、抑郁和对社会认同感缺失、职业规划迷茫等心理问题进行专题辅导,为其提供心理测评、心理辅导及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时时关注其心理变化,积极推送心理语音课及心理健康知识,不断引导其克服心理困扰,走出心理困境,积极配合矫正。

凝聚合力正向引导,精准把脉助推解矫

会同社区、派出所等有关单位成立矫正小组,挑选熟悉未成年成长特点的家属、社区工作者等组建志愿者队伍,定期为其开展时事政策、道德伦理和法治教育学习,组织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正向牵引力,引导未成年矫正对象树立正确三观与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倡导其自觉向奋发向上的人生靠拢,主动远离社会不良人群与组织,凝聚合力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好、帮扶好,真正实现心理问题修复、家庭关系修复、社会关系修复及顺利解除矫正、融入社会的良性目标。(张春苗)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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