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院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与听证工作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3-10-31 20:09:06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近年来,嘉峪关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和监督司法的渠道”的要求,依托案管部门统筹管理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工作职能优势,充分发挥两项工作互为补充、互相帮衬的作用,积极探索工作深度融合,形成良性“共振效应”,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和检察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融合共建机制

  激发一体履职活力

  嘉峪关检察院在兼顾行业界别及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将一定比例的人民监督员纳入听证员库,扩大行业覆盖面,最大限度发挥行业与专业优势,促进相互间耦合互动、相得益彰。在听证工作中扩大人民监督员参与频次和范围,以检察听证带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良性发展。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院邀请人民监督员429人(次)参与办案活动监督,其中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323人(次),占比超75%,参加检察听证已成为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方式。

  建立内外部协作机制

  凝聚监督合力

  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协作配合,形成共商、共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通报、意见反馈、履职评价等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会商座谈,商讨解决人民监督员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凝聚共识,实现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人民监督员履职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树立业务需求导向,及时向业务部门提示疑难复杂案件听证应当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情形,“菜单式”推介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专业特长及行业分布,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办案活动监督需要,为每一起听证案件选配合适的听证员。

  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提升履职能力

  建立同堂培训机制。根据参与听证是人民监督员的主要监督方式的实际,在培训课程及内容安排上,既有“共性”的检察业务、检察听证相关知识、典型案例等,又有与人民监督员履职相关的其他“个性”知识内容,丰富履职知识储备,熟悉检察监督常见问题。

  建立监督意见跟踪落实反馈机制。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整理监督意见,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与办案检察官之间搭起沟通反馈的“桥梁”,畅通监督意见无障碍流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依托检察微信公众、微信联系群等新媒体平台,向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时推送检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为其更好地履职提供知识信息支持。(供稿: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

主办:中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甘公网安备 62020102000082号

Copyright © 2019-2020 甘肃法制报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19004392号-1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