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2-28 16:41:00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2月27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博伟主持,全体在家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3名同志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了专题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丰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执政本领和发展能力,更好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要立足理论武装,做好“深化”文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和主线,确保学习内容充分体现党中央精神和要求,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日常管理,做到全年学习有计划、学习时间有保证、讨论发言有记录、学习交流有成果。要突出政治建设,做好“内化”文章。要深刻把握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思想性要求,严格遵守学习规则,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树立良好学风。要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在政治学习上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积极组织支部党员、部门干警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交流研讨,引领带动本部门、本支部、本单位形成学习热潮,为学习转化创造整体合力。要聚焦学用相长,做好“转化”文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职责,紧密联系自身岗位要求,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走出办公室,走到履行职能的“田间地头”,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分析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疑点难点堵点,用理论指导实践,努力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

  供稿: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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