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监督医疗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09 18:17:50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近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联合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全市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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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先后来到嘉峪关市妇幼保健院、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核四〇四医院、酒钢医院、嘉峪关市第二人民医院、文殊镇卫生院、新城镇卫生院、峪泉镇卫生院,通过填写调查问卷、查阅信息登记台账,与相关业务负责人及一线医护人员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医务人员是否知晓强制报告制度内容,是否存在应报告而未报告情况,重点对2020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未成年人的诊疗记录是否能够反映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对该类情况是否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进行摸排,再次向医务人员解说了强制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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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向各医院发放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提示及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就最高检发布的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义务被追责的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向一线医务人员进一步阐明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及医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医务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检察官的解读,对强制报告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加明确了医务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协作,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努力践行社会责任。下一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强制报告制度知晓度,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义务主体增强报告意识,主动履行报告义务,深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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