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峪苑司法所“四强化”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01 17:44:51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嘉峪关市司法局峪苑司法所紧抓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四强化”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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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组织机构建设

  夯实调解工作基础

  督促指导辖区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织密人民调解网络,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教育力度,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法律解读、实训演练、案例评析、案卷自查、疑难案件研究等多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使调解员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强化纠纷排查调处

  提升工作主动性

  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模式,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将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提高矛盾纠纷排查效率,及时掌握辖区重点矛盾纠纷情况,确保矛盾纠纷不遗漏、不发酵。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及时分类调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开展“多元调解”,坚决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强化联动合力

  增强调解工作实效

  运用“司法+X”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警务室反应迅速、律师法律专业精通、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构建司法所、社区、警务室、律师协同互动,各调解组织“多调联动”的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合力,实现小矛盾不出网格、大纠纷不出社区、重大疑难纠纷可控,不断提高对矛盾纠纷的处置效率和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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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诉源治理

  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调解过程中注重“一手抓调解,一手抓教育”,对当事人从法律与道德层面进行说服、疏导,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将法治宣传与调解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契机,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职能、调解工作意义及各类法律法规,使群众充分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和调解效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指引,切实推动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供稿:嘉峪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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