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以鉴定机构2021年度执业等情况为依据,评估指标统计周期为2021年全年,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按照司法鉴定机构自查自评、市司法局初评、省司法厅综合评估并发布三个步骤进行。
这次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坚持正向激励、分级分类、综合评价、公开公正和动态管理的原则,以基础指标中党的建设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标准和技术规范工作情况、接受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管理监督工作情况、履行内部管理职责情况、职业公示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日常监督管理情况,认真负责审核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的相关基础材料,公平公正地开展初评工作。
市司法局将依据司法鉴定机构诚信评估等级,建立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执业档案,省司法厅对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进行综合评估后,将最终评估等级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司法局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