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告送达 让检察建议“掷地有声”

发布时间:2021-06-04 09:56:04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监察院    阅读量: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主动性,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的意见,6月1日,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活动,对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场转送了市城区检察院制作的《检察建议书》。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莅临现场公开听证。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苏瑜韬、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润源公司、酒钢保卫处相关领导出席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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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市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酒钢集团润源公司原总经理朱某某、酒钢集团宏兴公司原总经理田某某等人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发案单位在内部管理、监管制约等方面存在问题,阐明了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市城区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现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建议酒钢集团公司要从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三个方面着手,切实筑牢干部职工反腐思想防线,达到“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实效,人民监督员当场发表意见。

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公室副主任王文斌当场表态“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切合实际,我们诚恳接受,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酒钢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及时作出部署安排,涉案的三家企业要强化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全面整顿,并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市检察院回复整改情况”。

会议强调,制发检察建议是履行检察机关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目的是促进有关单位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帮助企业更好发展。酒钢公司要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抓紧落实,针对提出的问题逐项整改,切实提高法人治理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生态环境。两级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要加强与酒钢公司的沟通协调,及时督促酒钢公司落实整改,确保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全面整改完善,促进酒钢公司健康发展。

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变“单一监督”为“合理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彰显了检察执法刚性监督机制,有效增强了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实效性。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探索检察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图 :张 贞  撰 稿:李媛媛)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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