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路派出所深化“枫桥式”经验做法维护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2024-04-23 16:46:36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公安局胜利路派出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经验做法,围绕“派出所主防”职能定位,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牢固树立“基础牢则警务强”的理念,确立社区警务室在“两队一室”中的根基地位,制定“主防路线图”。紧紧围绕“防人员滋事、防辖区案件、防安全事故、防涉稳事端”四项任务,结合所内人员和勤务实际,进行再细化、再分解,重新完善制定“两队一室”任务清单和《派出所民(辅)警日常工作考核细则》,让每名民警辅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通过“群防+群治、巡防+清查、检查+排查”三项举措,切实筑牢辖区平安防线。充分调动网格员、治安户长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联防巡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交通劝导等治安联防活动。同时加大对治安乱点、重点行业、重要目标、重点路段等群众密集场所的巡逻力度,织牢织密立体化巡逻防控网,最大限度地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此外,对辖区内中小学校、九小场所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大起底行动,建立台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全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同时,不断强化民辅警服务意识,努力打造“微笑”服务模式,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强化窗口民辅警业务学习,严格执行着装要求,文明规范用语,做到群众来时有迎声,提问有答声,疑问有解释,办结有相送。做好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提醒,一次性办结,提升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供稿:嘉峪关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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