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全过程”!嘉峪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助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发布时间:2024-04-16 21:06:40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为实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促进社区矫正执行机关依法、严格、文明、规范执法,保证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邀请8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司法所所长对嘉峪关市司法局下设的各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

  此次巡回检察以查阅台账、审查档案、查看手机定位系统、听取介绍等形式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刑罚变更、终止、解除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涉企、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谈话,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未成年人家庭、生活情况,督促其遵守社区矫正纪律,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同时重点核查了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问题,通过查看再犯罪对象档案,分析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原因,明确各司法局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巡回检察后,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博伟与司法局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座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各司法所根据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实效。此外,王博伟还针对此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问题向司法所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是司法所要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日常监管规定,自觉接受矫正,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醒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矫正纪律,端正态度,防止重新犯罪;二是注重开展个性化矫正,加强法律法规警示教育,重点关注家庭生活压力大、经济来源不稳定、有犯罪前科的社区矫正对象,各司法所在日常监督中注意上述类型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生活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汇报;三是建议司法局加强与公安机关联系,建立联协机制,第一时间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涉嫌犯罪动态,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及时、到位。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巡回检察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实地监督检察,是检察机关把常态化监督延伸到社区矫正检查监督全过程的一项重要举措,人民监督员对嘉峪关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表示通过参与此次监督活动,对检察机关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近距离感受到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和温度。(供稿: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

主办:中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甘公网安备 62020102000082号

Copyright © 2019-2020 甘肃法制报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19004392号-1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